近日,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,分别是:
淄博市桓台县政府办公室原三级调研员于克俭严重违纪违法案。2008年1月至2014年2月,于克俭在担任桓台县交通局党委书记、局长等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安排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给请托企业打高分、发表倾向性意见,以“合同段就近、工程内容相似”为由规避招标等方式,为他人在工程承揽、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,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折合共计500万元。于克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2024年1月,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。2024年8月,于克俭因犯贪污罪、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115万元。
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华体会平台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王健严重违纪违法案。2023年4月至2024年1月,王健在担任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华体会平台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期间,接受山东某建设华体会平台实际控制人赵某的请托,通过授意中标单位二次分包、向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打招呼、提供倾向性意见等方式,为请托人在工程承揽方面提供帮助,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钱款共计624万元。王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2025年8月,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,坚持系统观念、标本兼治,将深化系统整治、开展警示教育与推进制度建设相结合,既要通过典型案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,推动各级干部筑牢廉洁用权思想防线,也要健全覆盖全流程的长效机制,压缩权力寻租空间。招标投标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,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行风”的要求,加强协作配合,结合前期整治成果和各类典型案例,总结经验、分析问题、查漏补缺,按照系统整治部署要求,扎实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整改整治、监督执法、建章立制等工作,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。对于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力,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,严肃追责问责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责任,严格执纪执法,严肃查处招标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,坚持风腐同查同治,对腐败问题从严查处,对关联的作风顽疾严肃整治,形成震慑效应,破除顽瘴痼疾;强化数字监督,用活用好数据比对分析、关联穿透手段,推动行权数字化与监督数字化深度融合,精准发现、及时处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;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执法,加强与审计、财会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,与公安、信访、主管监管部门的联动协作,不断凝聚监督监管合力;坚持执纪执法与督促整改并重、当下整治与长远治理结合,推动做好以案促改促治,持续净化招标投标领域政治生态。